1.毕业生登记表分为《高等学生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前者用于本专科毕业学生,后者仅限于硕博研究生使用。
2.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首页的填表日期统一为6月10日;第四页“学校组织意见”公章由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好校办后,各学院统一去盖章,具体时间暂定为6月10日。
3.关于《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第四页需要加盖两个公章——“系级组织意见”和“学校(研究单位)组织意见”。前者有研究生所在院系负责任人签字并加盖本学院公章,后者由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好校办,各学院统一去盖章,具体时间暂定为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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