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0年学生田径运动会规程
一、 比赛时间和地点:5月8日在崂山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 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三、 参加单位:各学院
四、 项目及分组: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五、 报名日期:自发规程之日起至4月16日17:00时止,将各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到(kdtjb@qust.edu.cn)体育教学部邮箱。各单位收到报名软件后请先下载并认真组织填报,于4月20日前将报名盘报送至体育教学部邮箱,过期不予编排。报名盘提交后,不予更改。
联系人:刘丽 13969851549
六、 报名办法:
1.各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
2.每个单位报领队1名(院领导)、教练1名。
3.本校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4.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报名参加,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七、 录取及计分办法:
1.团体名次:按每单位男、女各组单项比赛中的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个人名次:每项各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记分。
3.破校记录者加9分。
八、 奖励办法:
1.团体: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各取前8名予以奖励。
2.单项:按录取及计分办法取得名次者,予以奖励。
3.破校记录者,给予破纪录奖。
九、 竞赛规则与方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时必须配带号码布,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
3.接力比赛要求服装统一。
4.比赛时,凡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号码者,不准参加比赛。
5.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比“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资格。不参加检录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6.各单位自备号码布、引导牌、院旗。各学院号码区间如下:
化工学院:0101—0170化学院:0201—0270高分子学院:0301—0370
材环学院:0401—0470机电学院:0501—0570 数理学院:0601--0670
信息学院:0701—0770自动化学院:0801—0870中德学院:0901--0970
外语学院:1001—1070经管学院:1101----1170艺术学院:1201—1270
政法学院:1301—1370环境学院:1501—1570传播学院:1601—1670
成教(高职)学院:1801--1870
十、 开展评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以班级为单位)活动(条件另定),对获选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十一、 裁判员:
体育教学部全体教师,部分体育骨干学生。
十二、 其它:
1、4月21日体育教学部编排秩序册,由训练竞赛教研室抽调人员参加。
2、5月5日下午4点,在体育教学部(崂山校区)召开联席会议,通知有关比赛事宜,请各单位派老师参加。
注:比赛日期如有变动及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青岛科技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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