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群众体育 > 正文

青岛科技大学2011年学生田径运动会规程

2011年04月14日 08:46 群众体育  点击:[]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比赛于5月7日在四方校区田径场举行。

二、承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三、参加单位:学生以各学院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队。

四、项目及分组:

1、男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女子组: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五、报名日期:自发规程之日起,请各单位到体教部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本学院的报名盘,认真阅读填报说明后组织填报,于4月20日前将报名盘发送至体育教学部邮箱(kdtjb@qust.edu.cn),过期不予编排。报名盘提交后,不予更改。

如有问题,请致电:匡建欣13780691511,进行咨询。

六、报名办法:

1、各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接力每单位限报1队。

2、每个单位报领队1名(院领导)、教练1名。

3、凡我校的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

4、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报名参加,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七、录取及计分办法:

1、团体名次:按每单位男、女各组的单项比赛中的得分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得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个人名次:每项各取前8名,并按9、7、6、5、4、3、2、1记分。

3、破校记录者加9分,破市高校记录者加18分。

4、体育教学部学生单独记录名次,只取前两名。

八、奖励办法:

1、团体:男子组、女子组分别计算团体总分。各取前8名予以奖励。

2、单项:按录取及计分办法取得名次者,予以奖励。

3、破校以上记录者,予以破纪录奖。

九、竞赛规则与方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比赛时必须配带号码布,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

3、接力比赛要求服装统一。

4、比赛时,凡不按规定要求佩戴号码者,不准参加比赛。

5、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取消评比“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资格。不参加检录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6、各单位自备号码布、引导牌、院旗。各学院号码区间如下:

单位名称

号 码

单位名称

号 码

单位名称

号 码

化工学院

0101—0170

化 学 院

0201—0270

高分子学院

0301—0370

材环学院

0401—0470

机电学院

0501—0570

数理学院

0601--0670

信息学院

0701—0770

自动化学院

0801—0870

中德学院

0901--0970

外语学院

1001—1070

经管学院

1101—1170

艺术学院

1201—1270

政法学院

1301—1370

体 教 部

1401—1470

环境学院

1501—1570

传播学院

1601—1670

成教学院

1801--1870

高密校区

1901-1970

十、开展评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以班级为单位)活动(条件另定),对获选的单位给以表扬奖励。

十一、裁判员:

体育教学部全体教师,部分体育骨干学生。

十二、其它:

1、4月20日体育教学部编排秩序册,由训练竞赛教研室抽调人员参加。

2、5月4日下午3:30,在体育教学部崂山校区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通知有关比赛事宜,请各单位派老师参加。

比赛日期如有变动及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一条:关于举办青岛科技大学2012年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下一条:2010年青岛科技大学冬季长跑接力赛圆满落幕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