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会议精神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和学校部署,现将学院相关学习通知如下:
一、全员学习,加强研讨。
学院领导班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教学秘书、研究生导师、各教研室都要把学习宣传《学位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可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师生座谈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学位条例、学位法细化差异比较》和政策问答(详见附件),确保师生学习研讨覆盖面达100%。
二、全面部署,贯彻落实。
(一)全面梳理规章制度。
各教研室要按照“废改立留”,系统梳理相关内部规章制度,与《学位法》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清理或修订。在梳理过程中,要广泛征师生的意见建议,提高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各项规章制度与《学位法》相衔接。
(二)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学生权益。
加强统筹指导,将学位法学习贯彻融入到教育教学日常工作中去,帮助学生明确自身权利义务,树立依法获取学位的观念。
(三)做好反馈总结。
各教研室及时总结《学位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存在问题等,为学校正式贯彻实施打好基础,于2024年12月24日前将学习工作总结发送至教学办。
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