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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2022年12月02日 17:04  点击:[]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体育学院学院将此次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个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6个部门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21人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3人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2022年11月15日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63人次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二、《体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体育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长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青岛科技大学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青岛科技大学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生会章程。

2、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体育学院学生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院学生会设主席团3人,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基建部、权益部、裁判部,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八条

1、学生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各年级在代表中推选一人与上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2、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3名,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院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推选出正式人选50--60人,其中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人员5人。

⑷参加学生会主席团竞选的人员,在全院学生大会上向全体学生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学生进行投票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⑸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副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举新的人选。

第四章

体育学院学生大会学生以及学生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体院学院学生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团,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院学生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学生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体育学院全体学生大会。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体育学院第五次学生大会选举办法


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五次学生大会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青联发[2017]14号)、《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中青办联发[2014]3号)等文件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第一条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五次学生大会选举产生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及常任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第二条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拟定3人、常任代表拟定5人,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各选举单位推荐、团委审核、院党委同意,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6人、主席团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为4人。

第三条第五届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及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后,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各代表团进行酝酿讨论的同时,也可提出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新提人选经各代表团半数以上代表通过后,方可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大会主席团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和新增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差额正式选举。

第四条凡出席本次学代会的正式代表均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组织关系隶属于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的学生(受学校处分学生除外)、从事团的领导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均有被选举权。

第五条大会选举工作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负责监督选举过程;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6名,负责统计选票。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表决产生;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已被提名的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工作。计票人的工作接受监票人的监督。

第六条选举时,参加大会选举的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组织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七条大会选举选票的填写方法是:凡自己赞成的候选人,不作任何标记;对自己不赞成的候选人,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如另选其他人时,可在选票另选栏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第八条因事、因病不能参加选举的代表,作缺席处理,不能派人代写选票。大会选举开始后到场的代表,不再补发选票。

第九条选票一律使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填写。书写要认真,符号要准确,字迹要工整清楚。凡书写不符合要求,或书写不清楚、无法确认的选票均为无效票。

第十条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第十一条大会选举计票工作结束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

第十二条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六、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二)大会地点:体育学院三楼会议室+腾讯线上会议

(三)代表数量:

第一代表团:60人

第二代表团:59人

第三代表团:57人

第四代表团:55人

(四)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五次学生大会学生委员会常任代表;

三、选举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第五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

四、选举青岛科技大学第二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体育学院代表。

五、宣传报道链接:https://tjb.qust.edu.cn/info/1080/3198.htm

六、现场照片:

七、体育学院第八届学生会考核制度

体育学院第八届学生会考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积极向上、活泼整洁、严肃和谐的工作环境,加强学生会成员队伍建设,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管理,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学生会成员的良好形象,有效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我院同学服务。严肃学生会考核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我院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工作的责任心,进一步向“五有”科大学子靠拢。对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认真负责、扎实肯干、有创新意识的成员给予奖励,对违纪现象进行处分,特制定奖惩制度。

(一)制度制订原则

1、有章可依,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奖罚分明;

2、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学生会成员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成员向主席团提交处理意见。主席团负责监督监察日常考核及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的情况。

(二)考核措施

学生会日常考核制度实行初始百分制。每部初始一百分,每个成员初始一百分。扣分与加分标准分为个人扣分与部门扣分两种。个人扣分与加分算在成员自身分数内,部门扣分与加分算在该部门所有成员身上。学生会成员及部门考核分数低于九十分者给与学生会内部警告处分,低于八十五分者给与学生会内部记过处分,低于八十分者由办公室提交主席团审议革职,或由学生会指导老师给与清退除名惩罚。

(三)扣分措施

1、值班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迟到5分钟算缺勤);

2、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没有按规定开展部门会议的部门,扣3分/次,没有会议记录的部门,扣2分/次;

3、部门成员不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者,3分/一次;

4、不按时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不及时上交各类资料,无计划、总结以及其他资料扣3分,迟交扣2分/次,迟交一天视为空缺扣3分/次;

5、各部门应该及时调查和处理部门出现的问题。未及时调查和处理的部门,应视其后果和影响扣5分/次,部门成员如有违纪等情况的,部长不主动调查或不协助办公室调查处理者,扣5分/次;

6、学生会组织安排活动,无故不按要求参加,故意推脱每次扣5分/次,活动中如有不遵守纪律者扣3分/次;

7、各部门组织各类活动,应及时上报办公室统一汇总,如有不报的部门,扣3分/次,较坏影响的5分/次;

8、各部门开展重大活动,需在活动开展前上交策划案,活动结束后上交总结等活动资料,如有不交5分/次,迟交扣3分;

9、各部门负责人、志愿者出现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5分;

10、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加分措施

1、成功开展有影响的全院或全校性活动或传统性活动者或部门加2—5分/次;

2、顺利地组织展开本部门日常管理、考核、评优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加2-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的成员或部门,加2分;

4、参与学生会组织开展的活动的成员或部门加3分/次;

5、参与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加2—5分/次;

6、部门志愿者与试用志愿者每加一分,部门与部门负责人各加0.5分;

7、学生会任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校级加3分/次, 市级加6分/次,省级加12分/次,国家级以上加18分/次。

(五)奖励措施

1、奖励奖项设立

(1)设立“优秀部门”奖项2个;

(2)设立“优秀学生会干事”奖项4个。

2、评选时间

每学期期末,首先由主席团及各部负责人开会拟订各奖项人选并评定相关奖项,最后开学生会表彰大会,届时评选出相关奖项并公布各奖项获奖名单,颁发获奖证书。

(六)惩罚措施

1、惩罚等级

(1)个人惩罚:学生会内部警告、学生会内部记过、清退除名;

(2)部门惩罚:学生会内部警告、学生会内部记过。

2、惩罚办法

(1)学生会内部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学生会内部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清退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2)学生会内部警告处分的部门通报批评,学生会内部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本部一切评优资格,同时给予部门负责人学生会内部警告处分。学生会内部记过处分2次的部门由主席团开会讨论革职该部负责人职位。

3、个人惩罚具体内容

(1)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①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迟到2次者、无故缺席1次者;

②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1次者;

③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④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越级参加有关活动、会议者;

⑤工作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2)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①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

②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2次者;

③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④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越级参加有关活动、会议2次者;

⑤工作不认真、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2次者;

⑥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⑦由于工作失误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⑧不配合上级部门,自行其事者。

(3)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清退除名处分

①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

②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

③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3次;

④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越级参加有关活动、会议3次者;

⑤工作不认真、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3次者;

⑥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⑦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⑧工作有重大失误2次者;

⑨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⑩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者;

⑪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者;

⑫被学校处于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无条件开除学生会。

(七)奖惩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其他未尽事宜由办公室请示主席团后,由学生会指导老师另行补充决定;

3、本制度的制定、修改权属青岛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学生会所有;

4、本制度解释权由团委老师授予体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八、学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九、体育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简介

王殿斌,男,汉族,共青团员,2001年12月生,山东省济南人,青岛科技大学休闲体育专业2020级学生,先后担任休闲体育201班班长,体育学院学生会办公室主任,体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曾获优秀团员1次,一等奖学金1次,二等奖学金1次,三等奖学金1次,文体优秀奖学金2次,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优秀志愿者、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等。

纪柄羽,男,汉族,中共预备党员,2001年12月生,山东青岛人,青岛科技大学休闲体育专业2020级学生,先后担任休闲体育202班团支部书记,体育学院学生会裁判部部长,赛事裁判委员会副主任,体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曾获优秀团干部1次,一等奖学金1次,二等奖学金3次,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优秀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省级优秀学生等。

王金升,男,汉族,共青团员,2003年1月生,山东省临沂人,青岛科技大学休闲体育专业2020级学生,先后担任休闲体育201班组织委员,体育学院学生会基层建设部部长,体育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曾获优秀学生1次,一等奖学金3次,三等奖学金1次,2021年度优秀志愿者1次,全国游泳冠军赛暨东京奥运会选拔赛优秀志愿者、校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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